馬來西亞實施新安全法 引外界對納吉布擴權擔憂 |
|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作者:王定輝 時間:2017-08-18 返回 | |
中新網(wǎng)8月1日電 據(jù)英媒1日報道,馬來西亞實施一部新的安全法律,讓批評者擔憂總理納吉布的權力得到大幅擴張,并作為打擊異議人士的工具。 在8月1日生效的《2015年國家安全理事會法令》下,總理可以宣布指定范圍為“保安區(qū)”,警察在“保安區(qū)”內(nèi)無需法庭搜查令,即可搜查任何個人、汽車和樓宇。 納吉布強調有必要通過實施《國安會法》來打擊恐怖主義,并指責有人為達到政治目的,故意錯誤詮釋新法,以制造恐慌。 新法實施之際,納吉布因為一馬發(fā)展公司(1MDB)受到國際詐騙與洗錢調查,正承受著相當壓力。
納吉布一直否認有不當行為, 總理辦公室則稱將“全面配合”任何有關一馬公司的合法調查。 國際特赦組織則警告,這道新法令可能讓馬來西亞政府權力不受限制的擴張。 聯(lián)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UNOHCHR)東南亞區(qū)域辦事處代理首長梅揚上周對大馬《國安會法》可能“鼓勵人權侵害”表達“嚴重關切”,促請納吉布政府修訂法令,使其符合國際人權慣例與標準。 大馬政治分析人士,吉隆坡默迪卡民調中心主任依布拉欣·蘇菲安(Ibrahim Suffian)說,新《國安會法》無疑將引起一些人的恐懼。 “我想這當然會制造擔憂,尤其是在人權捍衛(wèi)者與政府批評者之間,因為在過去,同類型的用于保安的法律最終被用在政治異議人士身上。政府在這方面往績確實欠佳?!? 在野黨派認為,《國安會法》去年年底在國會連夜倉促通過,其后又在沒有取得馬來西亞最高元首御準的情況下刊登憲報頒布生效,程序不當,理應撤回。 據(jù)報道,由馬來西亞九州蘇丹與四個無君主州屬首長組成的馬來統(tǒng)治者理事會也曾公開表示《國安會法》的一些條文需要修改。 然而,納吉布政府最終將法案原封不動的刊憲。 另據(jù)報道,納吉布在新法實施前夕重申,該法旨在加強執(zhí)法單位的情報協(xié)調,以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尤其是在應對涉及國家安全的事故,如恐怖威脅時,更需要這類法令保障國人的安全。 “這就是為什么政府要落實《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打擊外國恐怖主義特別措施法》、《預防恐怖主義法》,以及《國安會法》等法令?!?
免責聲明:以上信息來源于互聯(lián)網(wǎng),本網(wǎng)僅作為分享資訊之目的,不代表本網(wǎng)同意以上內(nèi)容的表述,包括但不限于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時效性及其觀點、主張等。任何單位或個人如對以上內(nèi)容有權利主張(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權、商業(yè)信譽等),請與我們聯(lián)系并出示相關證據(jù),我們將按國家相關法規(guī)即時移除。
|